新世界中国之后 新世界系再次推动百货业务私有化

观点地产网   2017-06-07 10:13
核心提示:6月6日晚间,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货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新世界百货私有化的公告。

  6月6日晚间,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新世界百货(需求面积:50000-80000平方米)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新世界百货私有化的公告。

  据了解,瑞银(代表要约人新世界发展)有意提出自愿有条件现金要约,以收购新世界百货全部要约股份。每股要约股份代价为现金2港元。

  上述要约价2港元/股,较每股新世界百货于最后交易日在港交所的收市价1.330港元溢价50.4%;较最后交易日前5个交易日收市价均价1.322港元溢价51.3%;较30个交易日收市均价1.317港元溢价51.9%。

  于最后交易日,新世界百货共计有16.86亿股股份,其中12.19亿股股份由要约人新世界发展持有,占已发行股份72.29%,要约的价值约为9.35亿港元。

  对于上述要约收购,要约人新世界发展以其自身的现金储备拨付要约所需的现金。瑞银(即要约人关于要约事宜的财务顾问)信纳,要约人有充足财务资源可供其用于偿付全面接纳的要约。

  公告列举了五点要约条件,包括于最后截止日期,新世界发展持有至少90%无利害关系的新世界百货股份;概无发生任何事件致使提出要约的收购无效、不可执行或不合法等。

  对于此番私有化的意义,新世界发展称,拥有新世界百货作为全资附属公司将为集团整体拟定更全面的投资战略,并让公司以更灵活的方式在中港之间直接调配资源。

  新世界发展拥有更雄厚的财力及于物业和其他范畴的专业知识,有助集团透过于中国收购土地及与业务伙伴合作等方式在中国物业市场取得新投资。

  鉴于与新世界百货相比,新世界发展拥有较庞大的资产规模及股本基础,预期可较新世界百货以更优越的条款取得融资。

  若新世界百货成为新世界发展的全资非上市附属公司,则将会增加集团财务职能的中央管理灵活性,并因而提高为集团的各项业务(包括于中国的业务)取得尽可能最低的融资成本的能力。

  另据记者了解,新世界百货现时在中国内地22个城市,经营共37家自有百货店及4家管理店,除了在上海因注册商标问题,以“巴黎春天”为百货店命名外,其余则以“新世界百货”命名。

  近年来,新世界百货面对中国内地零售业低潮,即使其在2016年中期业绩扭转劣势,净利润9245.8万港元。但这一数字相比2011年度高峰时,年度利润近8.5亿港元的水平已不可同日而语。

  数据显示,新世界百货停牌前收报1.33港元,总市值仅22.43亿港元,相比2016年末净资产57.26亿港元,下降了约60.8%。比较2007年7月12日上市时的每股5.8港元,更大跌77.1%。

  新世界百货也是继新世界中国后,新世界集团推行的又一私有化行动。若成功私有化,新世界旗下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将只剩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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