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潘平、聂梅生辞职的公告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2015-03-23 07:43
核心提示: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科股份”)董事会于2015年3月20日收到董事潘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称其因个人原因自愿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1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科股份”)董事会于2015年3月20日收到董事潘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称其因个人原因自愿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生效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潘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潘平先生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5-01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收到独立董事聂梅生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其根据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相关文件精神,自愿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由于聂梅生女士提出辞职时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将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聂梅生女士的辞呈暂未生效。

  2015年3月20日,公司董事潘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由此,独立董事聂梅生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聂梅生女士的辞呈自2015年3月20日起自动生效,其不再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聂梅生女士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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