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发公告称,为促进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由民生加银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
本次贷款无固定期限,贷款金额为14亿元,委托贷款利率第一年为贷款本金的11.5%/年,第二年为12%/年,第三年为15%/年,第四年及以后为18%/年。
贷款将用于投资金科股份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其中,7.5亿元用于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臵业有限公司江津“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建设;6.5亿元用于重庆市金科上尊臵业有限公司永川“金科·阳光小镇”E7项目建设。
为保证上述贷款的进行,金科股份当日还刊发担保公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以持有金科国竣及金科上尊100%的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截止2014年9月末,金科股份总资产为811.47亿元,净资产为80.34亿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0.76亿元,净利润6.90亿元。
而截止2014年10月末,金科股份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59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05%,占总资产的22.53%。
金科股份称,本次委托贷款旨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获取经营资金,用于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本次金科递交的重整申请材料已被相关法院接收,进入立案受理阶段。将有望系统化解决公司的债务风险,推进加快实现良性循环。
2月22日,金科股份宣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于2月21日正式向五中院递交了重整申请相关资料,且已被五中院审查后接收。
5月22日,金科股份连发了两条公告,宣布了两件事,其一,是控股股东将增持公司至多1亿元股份;其二,是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7月7日,金科股份宣布拟8.47亿收购重庆涪陵红星国际广场项目,同日晚间,发布上半年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