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与民生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借14亿用于重庆两项目

观点地产网   2014-12-11 08:02

核心提示:12月1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发公告称,为促进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由民生加银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

  12月10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刊发公告称,为促进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拟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由民生加银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

  本次贷款无固定期限,贷款金额为14亿元,委托贷款利率第一年为贷款本金的11.5%/年,第二年为12%/年,第三年为15%/年,第四年及以后为18%/年。

  贷款将用于投资金科股份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其中,7.5亿元用于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臵业有限公司江津“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建设;6.5亿元用于重庆市金科上尊臵业有限公司永川“金科·阳光小镇”E7项目建设。

  为保证上述贷款的进行,金科股份当日还刊发担保公告,其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以持有金科国竣及金科上尊100%的股权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截止2014年9月末,金科股份总资产为811.47亿元,净资产为80.34亿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0.76亿元,净利润6.90亿元。

  而截止2014年10月末,金科股份对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0.59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05%,占总资产的22.53%。

  金科股份称,本次委托贷款旨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获取经营资金,用于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促进公司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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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金科股份民生银行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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